关于缴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2024年度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按照《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请各会员单位按会费标准,于3月31日前缴纳2024年度会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 5000 元/年
监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4000 元/年
理事和监事单位: 3000 元/年
会员单位: 2000 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第一季度一次性缴足本年会费;每年 7 月 1 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三、会员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会费发票为福建省财政部监制的“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电子)”,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交费单位。
户 名: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00100056535
四、为了能及时准确收到会费发票,请经办人员务必在转账用途中备注接收电子票据的邮箱,未收到会费票据,请及时联系秘书处。
联 系 人:小黄、小蔡
联系电话:22178909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文昌大厦8楼A单位
五、有意向加入本会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本着自愿入会的原则,请填报《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或邮寄提交至泉州市造价协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