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的通知 | |
| 闽建筑[2005]69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规范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