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闽建建[2005]13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2005年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做好2005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附件:2005年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附件:
2005年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目标
1、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制; 完善监管机制,推行差异化管理,加强“四个部位”检查、巡查力度;大力实施科技兴业战略,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上新台阶。
2、工作目标:根据省政府、建设部下达的2005年安全生产目标,全省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①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5以内,死亡总人数(包括无资质队伍施工、村镇生产性建筑、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施工)控制在50人以内;②全省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事故;③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控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④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⑤创建省级文明工地40个(省管工程6个,福州、厦门各8个,泉州、漳州各4个,三明、南平、宁德、龙岩、莆田各2个);⑥争创“鲁班奖”3项、“闽江杯” 奖(省优质工程)工程(含专业)100个。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安全方面
1、建立目标管理网络,狠抓责任制落实
根据省政府、建设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并分解落实全省建设系统质量安全责任制目标,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将责任制目标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和企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同时,狠抓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加强目标责任制的跟踪落实和考核检查,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着力点,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制定出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控。引导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新进入施工现场和从事关键岗位、特种作业及“四新”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推进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点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员配备和使用、防护设施定型化标准化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审查等工作。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机构和配备人员。改革目前施工现场企业安全员使用办法,实行安全员“三统一”制度,即由企业统一选派,工资福利由企业统一发放,工作职责由企业统一确定,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独立否决权,直接对企业负责的制度。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集中使用,材料设备统一采购调配。防护设施定型化标准化重点是逐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工装、统一警示标识、统一使用标准电箱、统一使用定型防护门、统一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贯彻落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工程,制定审查实施办法,建立专家库,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3、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为载体,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把文明工地作为当前行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突破口。切实贯彻落实《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等规定,将工地现场文明建设作为企业管理的最基本要素来抓,出台《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标准》(地方标准),把省级文明工地创建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下达给设区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并跟踪考核。通过组织召开文明工地现场会等方式,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认真贯彻省厅《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跟踪监督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对不合格工地要限期整改,督促到位,并采取相应惩罚措施,使文明工地创建逐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4、推行差异化管理模式,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办法》,继续坚持随机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度和通报力度,推行差异化管理模式。重点巡查事故多发地区,发生重大事故企业、最低价中标项目。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设置“绿、橙、红”三色安全通道,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上一年无重大事故、无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入绿色通道,以企业自控为主,放手企业发展,涉及政府安全许可项目,采取便捷方法支持企业;对上一年度发生重大事故或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企业,进入红色通道,作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重点,增加检查频率,严格安全许可审查,实行法定代表人强制培训;对上一年无重大事故、但业绩平淡,日常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入橙色通道,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模板支撑和临边洞口防护设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要求,督查落实。出台拆除工程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拆除工程监督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推广泉州、上杭等地做法,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村镇生产性建设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树立“科技兴安”意识,加快落后技术的淘汰步伐,继续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图集,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质量差及安全没有保障的落后施工技术、工艺、机具设备及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加大限制、淘汰人工挖孔桩、木支撑、竹架、现场计量不规范的砼搅拌等技术和设施的力度。推进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6、加大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责任
加大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查处力度。建立事故多发地区和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制度、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社会曝光制度。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理,从速从快严肃查处重大事故,提高事故处理的时效性和威慑力。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差的项目进行诊断咨询,开展安全生产评价,促进企业和项目部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7、突出以人为本,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
认真布置第四个“安全生产月”和第三个“质量月”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在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质量月”活动重点是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落实经费,充分发挥协会、企业作用,把活动落实到施工现场和一线工人,确保活动效果。
8、开展调研,督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
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调研,摸清建筑意外保险承保和赔偿情况,特别是县管工程建筑意外险执行情况,结合调研成果,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
(二)工程质量
1、规范监督行为
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监督机构考核办法,开展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建立或完善内部监督责任制。建立监督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2、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推广使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今年年底所有设区市监督机构实现联网。建立以项目为载体,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材料、劳力、档案等内容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与设计、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的联网,最终实现网上互签的目标。一级施工总承包、甲级监理企业的施工现场内业资料必须实行电脑化管理。
3、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机制
加强建筑装修、智能化、门窗幕墙及钢结构等专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改变目前专业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的现状;加强砼质量管理,开展预拌砼专项整治。已推广使用预拌砼的城市,要组织开展预拌砼专项整顿检查。对使用现场搅拌砼的工程,要强制使用自动计量设备;加强材料及检测管理,制定见证取样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原材料、试块、试件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行为。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试验室,承担除见证检测外的检测任务,切实履行质量内控职责。今年装饰装修工程要全面推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竣工验收必须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4、大力推进优质工程创建活动
采取行政、经济的手段,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实行优质优价,鼓励新晋升资质民营企业、未创过省优工程的地方或企业争创省、市优质工程。今年将以省厅名义表彰省优质工程。对创优企业和项目,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5、认真实施《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在去年宣贯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督查落实,统一规范施工企业内业资料。从本年度起所有工程都要按这一制度执行,不执行的不能申报创鲁班奖和省优、市优工程。
6、完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完善钢结构、消防、装饰装修、智能化等专业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管理。同时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有效遏止新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程监理
1、大力推进监理企业改制
今年是企业改制的攻坚年,在去年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今年将针对企业改制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协调,深入基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改制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2、开展监理市场专项整治
针对监理行业存在乱压价、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尽责、行风不正等问题,组织专项巡查,加强标后跟踪管理,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制定建设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和施工现场监理行为。
3、继续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考核、培训、考试工作
针对我省监理工程师数量缺口较大,不能适应监理市场实际需求的状况,继续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考核、培训、考试工作,让有实际能力的专业人员充实我省工程建设监理队伍。
(四)行业协会
指导工程质量、监理、安全、检测、金属结构、材料设备等相关行业协会完成年度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服务、自律和维权活动,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业和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