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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建〔2004〕37号

发布时间: 2004-09-14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建〔2004〕3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开展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省建设厅工程处。

  附件:1.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 2.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