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 |
| 闽建审批〔2004〕74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厅局初审和省建设厅审查,同意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申请的主项及增项资质,同意龙岩市永定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撤消厦门市开元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质。现将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筑业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