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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推荐工程造价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 闽建筑[2003]90号

发布时间: 2004-01-05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推荐工程造价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
闽建筑[2003]9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经研究,决定在评标专家库中增加一批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请各地在征求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推荐一批思想政治好、业务水平较高的工程造价技术人员进入评标专家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
   1、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工程师职称的概预算人员。
各地应在12月31日之前将推荐人员名单上报我厅建筑业处,经审定后列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和各地分库使用和管理。
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人员推荐汇总表.doc

       2.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