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国人厅发[2003]74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2072工程造价实例分析14084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1006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1006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10060二、各地应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 |
| 人事部办公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