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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0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设[2003]36号

发布时间: 2003-07-31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0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设[2003]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200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办[2003]2号),我厅组织开展了福建省200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工作。164家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申报年检(其中工程设计67家,专项设计97家),有14家持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单位未按时申报年检。经审查,年检结论合格的154家,年检结论基本合格的10家。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详附表),并将资质年检有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受检单位于2003年8月15日前持资质证书附本,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加盖年检结论章。出图章已到期的应及时办理出图章更换手续。
  二、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对于在2002年度换发新资质证书或新批准资质的单位,凡遵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且未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其2002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请2002年度换发新资质证书或新批准资质的单位于2003年8月15日前持资质证书附本前来加盖年检结论章。
  三、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的第三十条规定:在资质年检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附件:1.福建省2002年度勘察设计(工程设计)资质年检结果
   2.福建省2002年度勘察设计(专项设计)资质年检结果
   3.未参加福建省2002年度勘察设计资质年检单位名单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