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二○○二年第六批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的通知 | |
| 闽建筑[2003]33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综〔1998〕103号精神,二○○二年第六批申报的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初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经我厅批准,现将19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施工企业接到通知后,与各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并领取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 《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应与批准文件一并使用,方可计取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核定卡使用有效期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二○○二年福建省第六批19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