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交底材料》的通知 | |
| 闽建筑[2003]28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由我厅颁发的《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已于200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为了加强定额管理,正确使用新定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写了《<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交底材料》(以下简称本交底材料),现予印发。本交底材料与《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一并使用。本交底材料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