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等9家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通知 | |
| 闽建审批[2003]43号 |
各设区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经审查,同意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等9家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申请,核准的资质等级及内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换证单位于2003年4月15日至25日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出图章,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层),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单位证书号码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办理个人注册执业章变更手续。
附件:核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内容表
附件
核准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内容表 序号/单位名称/资质内容/证书号码 1/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132025 -sy 2/浦城县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乙级/135119 - sy 3/永泰县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丙级/135031- sb 4/长泰县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丙级/135065 - sb 5/石狮市规划设计室/建筑工程丙级.市政公用行业(排水.道路.桥隧)丙级/135078 - sb 6/南平华勘岩土工程公司/水文地质勘察乙级/130600 - Ky 7/福建省国防工业设计院/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130122 - Ky 8/福建省园林绿化公司/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丙级/135003 – sb 9/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丙级 ;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丙级/132011-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