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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交底材料》的通知 闽建筑[2003]12号

发布时间: 2003-02-21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交底材料》的通知
闽建筑[2003]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由我厅颁发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已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为了加强定额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写了《<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交底材料》(以下简称本交底材料),现予印发。本交底材料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一并使用。本交底材料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