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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省巨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8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4

关于公布福建省巨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88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闽建筑[2016]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7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福建省巨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8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按照我厅《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6〕4号)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福建省巨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8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福建省巨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8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2016429151955.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