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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建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发布时间: 2016-06-3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建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闽建筑[2016]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7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浙江建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按照我厅《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6〕4号)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浙江建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浙江建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