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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4

关于公布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施工企业

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闽建筑[2016]3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7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按照我厅《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6〕4号)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P020161009337186428200.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