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综〔2019〕128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造价站,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市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质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筑〔2017〕128号)、《泉州市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41号)、《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36号)的精神,我局组织2019年上半年全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和招标代理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
(一)检查情况
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度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泉建综〔2019〕31号)的工作安排,市造价站对在泉执业的106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批进行检查,第一季度抽查了21份、第四季度抽查了27份自2018年7月1日(以出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抽我市造价咨询专家库专家,对照省造价总站《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闽建价〔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并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受检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市造价站相关业务人员对照省闽建价〔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复核、量化评分。
受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自查表。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无符合检查条件的可检项目;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在受检时间段无承接业务并提出书面申报。
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我省现行计价办法、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内容基本完整,措施项目确定合理,价格取定及定额套用基本正确,成果文件质量总体有较大提升,得分60分以上的咨询企业共36家,80分以上10家(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咨询企业质量管控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对计价依据、规则没有全面掌握,影响成果文件的编制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有:
1.成果文件备案方面
本次咨询成果文件检查资料直接从各咨询企业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咨询成果文件备案系统中下载,发现备案时存在编制类型选择错误,如备案类型为控制价编制,实际是控制价审核项目;自查表中填报的造价与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备案造价不一致;自查表中填报的项目未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资料不完整,较多存在材料询价资料未上传;有的企业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有备案项目,但在自查表中却填报无承接业务,规避检查。
2.工程计价方面
(1)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①不按计价规范进行项目划分,清单该分列不分列,不该分列却分列,措施项目工程量未按要求提供。如地下室底板、承台基础梁涂膜防水立面与平面、检查井土方、路灯基础土方等应分列清单未分列;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路床(槽)整形、管道垫层、检查井脚手架、拆除项目废渣弃置等清单不该分列却分列。②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有遗漏。如填方来源及运距未描述、墙体砌筑高度超高未描述、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腻子种类、遍数未描述、块料楼地面项目结合层的厚度未描述、现浇水磨石地面嵌条材料种类、规格未描述。③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如一般土建边坡支护工程清单编码套城市轨道清单编码。
(2)取费部分: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计算不符合规定的。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独立发包的安装工程计取,水泵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室外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一般土建计取。②企业管理费费率出现错误的。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安装工程的管理费费率按独立发包的安装工程计取。
(3)主要分部与措施项目造价部分:① 套用定额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定额工程量差错的。如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定额包含腻子,套用定额多计算刮腻子;砂浆找平层防水剂与防水粉材料名称混肴,造成定额换算错误;商品混凝土定额内消耗量为膨胀剂,设计为膨胀抗裂纤维套用定额未换算;圆弧形砌体砖、砌块及砂浆(粘结剂)用量未乘以系数1.03;有梁板支撑高度超过8m按超高费计算,未按高大模板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基础条石价格取定长的价格错误;路基土方开挖采用人机配合错误;人行道透水砖铺设砂垫层厚度不同未换算;检查井项目中的预制构件漏计安装费;补充定额综合单价没有按人、材、机组成。②措施项目不齐全,采用的施工方案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如室外大型土石方采用履带式单斗挖掘机(1m3以内),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应按(1m3以外)计算。③材料价格询价资料不完整。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询价资料不完整,缺少询价记录表、报价单等原始资料;询价记录单未按省站要求提供(至少应包括含税价、税率、来源或联系方式)。
3.编制说明方面
部分成果文件编制说明未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示范文本》(2017版)(闽建价〔2017〕39号)要求编制,如补充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未在清单编制说明里体现,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内容未作描述。
(三)处理意见
1.对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受检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较好的编制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对项目成果文件质量较差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
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抽查项目的成果文件因违反计价规则致使工程造价误差绝对值累计达工程总造价的12.59%,该抽查项目成绩记0分。按照《泉州市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41号),将本次被抽查项目成果文件因违反计价规则致使工程造价误差绝对值超过工程总造价3%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编审造价工程师吴喜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限制该公司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在我市承接新的造价咨询业务。
4.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受检企业,务必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编审人员逐一进行对照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市造价站。同时要举一反三,各咨询企业今后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要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
5.对无受检项目和无承接业务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一有承接造价咨询项目应及时上报市造价站,市造价站接到书面申请即行组织检查。
二、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业务质量检查
(一)检查总体情况
对在泉执业的118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进行检查,其中40家企业无业绩,2家企业暂无可检项目,上半年共检查72份成果文件。检查内容为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检查方式采用评分法进行量化考评,通过“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随机抽取企业)的方式,由专家对照《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36号)的评价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并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受检企业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企业的代理成果质量得到提升。多数企业都能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法意识普遍增强。招标文件的质量有一定的提高,招标的投诉大幅降低,本次检查72家企业的成果文件,共有24家企业(满分)15分。
(二)存在问题
1.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台商投资区东纬二路西延伸段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违反《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如:随机抽取进入评审的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第一次从企业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第二次从泉州台商投资区设有分公司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
2.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不一致。如: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市国省干道纵三线梅山至仑苍段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检查中发现《投标须知前附表》有关内容前后矛盾。如:前面注明中标候选人推荐1名,后面又约定: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中标资格由评标排名紧随其后的下一个投标人代替,并按原中标价履行合同。
3.执行己经废止的文件。福建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西湖公园桃花岛建设及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执行己经废止的文件。如:中标后执行闽建建〔2013〕35号和闽建建〔2014〕25号。
4.归档资料不尽完整。如《代理评价意见表》中无评价意见;未提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派出的3人的项目组成成员资料未归档等。
(三)处理意见
1.对成果文件得分低于9分(15*0.6=9)以下(不含9分)的受检企业: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狮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8家企业,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市造价站。
2.对成果文件存在问题较多或较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3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后,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市造价站。
3.对暂无可检项目的福建省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没有业绩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一有承接项目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应及时上报市造价站,市造价站接到书面申请即行组织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县(市、区)两级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管理机构,要对本次检查被通报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的企业以及受到投诉举报社会信誉较差的企业,要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等方式,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执业行为。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集中辅导,以进一步提高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的业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双随机”抽取的检查专家也将定期进行考核考评,对不合格的专家进行“约谈”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二)加强素质提升。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计价依据、招标规则,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加强成果应用。各造价和招标代理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成绩分将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基础。综合评价分按顺序排名在总数前20%的造价咨询企业将列为优良企业、分数排名前20家招标代理机构列入红榜,各地要优先推荐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相关业务。
附件:1.泉州市2019年上半年造价咨询受检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排名一览表
2.泉州市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市场检查得分表
附件1:泉州市2019上半年造价咨询企业受检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排名一览表.xlsx
附件2:泉州市2019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市场检查得分表.xlsx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