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造价咨询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三)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后,逾期仍不办理;
(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
(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七)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八)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九)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
(十)为申请人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提供虚假注册材料;
(十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
(十二)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
(十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维护泉州市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