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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视角的造价评审与处理

发布时间: 2023-04-17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造价行业协会在工程领域纠纷调解的专业优势,让造价同行在实践过程中有意识地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或有效解决各类工程纠纷,提高处理工程造价纠纷能力。2023年4月7日下午,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视角的造价评审与处理”的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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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纬(福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金律师从《民法典》与建设工程合同、《建工司法解释》与造价争议、及造价评审应关注的10个要点等三方面为造价同行们答疑解惑,并通过用大量的实践案例演示如何运用法律条款预防或解决造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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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泉州市住建局建筑业黄伟峰科长、造价站黄时景副站长到会做重要发言。黄科长代表市住建局提出“行业协会要达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要求。并对造价协会换界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出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发挥好行业协会带头作用。在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等工作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目的;二是加强高效协同。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抓紧推进各方面工作落实,并履行好业务、党建指导机关的各项职能;三是依规扩大吸纳范围。将单纯的发展本地会员,扩展到外地企业在泉工作的机构和团队,实现行业自律、自管、自监的良性循环;四是抓好协会党建工作。成立建筑协会兼合式党支部,加强党建在协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最后,市造价站黄副站长对协会落实住建领域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成效给予肯定,并勉励各位学员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守法用法,在执业中要坚持法律原则和专业原则,提高防患和化解造价纠纷的能力,推进造价行业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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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活动现场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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