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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1-21

泉州市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泉建筑[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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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筑与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2009]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闽建筑[2009]38号

泉州市建设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闽建筑[2009]3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08]43号)等有关规定,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详附件1),并补充调整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详附件2),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建筑定额》)配套使用。

二、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一章垂直运输工程的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

三、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二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说明第五点、第十点、编号12015~12017、12042~12046、12048~12050、12070的定额。

201012192217226.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