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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十八) 闽建价[2008]14号

发布时间: 2009-06-17

 1、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规定,多个(栋、号)建筑物共有一个整体地下室的,其工程类别应当如何判别?

    答: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多个(栋、号)建筑共有一个整体地下室并一起发包的,其工程类别按整体地下室及其以上多个(栋、号)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以及最高建筑物的檐高判别,整体地下室及其以上各个(栋、号)建筑物套用同一工程类别;分开发包的,按分开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檐高分开判别和套用工程类别。

    2、《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规定,钢筋混凝土预制管(方)桩的损耗率1.5%,包括哪些内容?

    答:钢筋混凝土预制管(方)桩的损耗率1.5%,包括了废品率、运输损耗、堆放损耗、打桩损耗,未包括超出设计桩顶标高割掉部分和因不明地质原因造成的桩身损坏;超出设计桩顶标高割掉部分和因不明地质原因造成的桩身损坏;超出设计桩顶标高割掉部分和因不明地质原因造成的桩身损坏,打入部分应该按实际发生数量并入打桩工程量计算,超出地面未打入部分应计桩身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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