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协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1、会长职责:根据《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议落实情况;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汇报工作、全部负责协会发展规划;不定期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工作会,重大事项提交理事会决定。会长:黄文红。
2、副会长职责:根据《章程》规定,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相关职责。副会长:巫永华、蔡增群、张朝阳、郑凤华、林晓蓉、黄木生、郭斌、陈俊伟、吴建都、王诗端、颜建敏、林伟雄
3、秘书长职责:根据《章程》规定,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王惠斌
4、监事职责:根据《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责。监事长:曾聪明